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须知
一、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
依据《党章》、《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法律规章之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主要是:
1.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法依纪依规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温馨提示:哪些信访举报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
1.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问题,以及党员、干部个人的矛盾纠纷等,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或由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线索不予受理;
2.三个月内重复信访的不予受理;
3.依法已经办结的信访件不予受理。
二、信访举报材料的规范写法
1.举报信第一部分写明被举报人(单位)姓名、单位、地区、职务等信息;
2.举报信第二部分写清反映的主要问题。每个违纪事项分段书写,写明违纪行为发生时间、地点、违纪事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违纪金额等;
3.举报信结尾或落款位置写明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邮编。
温馨提示: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
1.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三、信访举报渠道
1.来信: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7号航空科技大厦纪工委,邮编710089
2.信箱: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7号航空科技大厦一楼东电梯口;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航空基地孵化器大楼一楼东门外
3.来访: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7号航空科技大厦七楼纪工委纪检监察室
4.电话:029-86857218
5.邮箱:hkjdjgw @163.com
纪检监察机关已受理的举报事项,请勿重复举报,多头举报。
凡与检举控告无关的工作,由主责部门负责办理。
友情链接